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》的通知
国能发监管规〔2024〕76号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能源局,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,天津市、辽宁省、上海市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甘肃省经信委(工信委、工信厅),各派出机构,国家电网有限公司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、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、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、华润(集团)有限公司、内蒙古电力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,北京、广州电力交易中心,各相关发电企业、电力交易中心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,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精神,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“1+N”基础规则体系,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注册管理水平,我们组织制定了《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》
国家能源局
2024年9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