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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发改委印发《湖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办法》和《湖南省电力可中断负荷管理办法》

发布时间:2023-08-02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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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湖南省发改委印发《湖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办法》和《湖南省电力可中断负荷管理办法》。

《湖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办法》提出,现阶段湖南省电力需求响应为削峰需求响应,在全省电力供需出现可预见性的供应缺口时,电力用户按照约定,在缺口时段成功自愿削减、中断用电负荷,并获得相应资金补偿。当全网电力供应缺口不超过200万千瓦时,优先启动削峰需求响应,如需求响应不能覆盖电力供应缺口,则缺额部分同步组织有序用电。按响应时段内响应负荷进行补偿,每次补偿价格不高于10/千瓦。

《湖南省电力可中断负荷管理办法》提出,当电网临时出现100万千瓦以内电力供应缺口的突发状况,或经采取其它负荷管理措施后仍存在电力供应缺口时,可直接调用实时可中断负荷资源。参与电力用户可获得相应资金补偿。调用补偿价格20/千瓦·次。

详见附件《湖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办法》《湖南省电力可中断负荷管理办法》

附件: 关于印发《湖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办法》和《湖南省电力可中断负荷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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