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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门: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出台

发布时间:2023-02-02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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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国家标准《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(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。通知指出,本规范适用于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站(含建筑附加,如屋顶分布式项目等),不适用于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工程。

根据局部修订条文对照表,新增水上光伏测绘、施工以及安全等一系列要求。水上作业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:1.水上作业平台的设置应经充分论证,并应制定专项设置方案。2.水上作业平台的防坠入安全防护措施应按要求设置到位。

通知全文如下: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《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(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
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建标函〔2020〕9号),我部组织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、新疆电力设计院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《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(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

1.电子邮箱:wangbaolin_nj@gclsi.com。

2.通信地址: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;邮政编码:215000。
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。

附件:《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(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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